

根据《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有关规定,经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初评,形成2023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名单(附件1)和2023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推荐名单(附件2),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9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和理由。
联系人:农业类 肖伟(0591-87878202)、林业类 伍清亮(0591-88608099)、渔业类 于槚槚(0591-87873731)
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1.2023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初评推荐名单
2.2023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初评推荐名单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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