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十条措施 在福厦泉规模化集约化建设人工智能计算中心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东南创新高地,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措施》明确,在福州、厦门、泉州规模化、集约化建设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将符合条件的新建人工智能算力项目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按规定享受最长3年、年化2%贴息补助。以普惠算力降低人工智能企业研发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购买算力服务年度总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当年实际服务费第一年50%、第二年40%、第三年30%,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实施人工智能科技重大项目,最高给予800万元补助;支持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补助。支持福州、厦门、泉州三大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每年各安排不低于100万元支持福州、泉州开展人工智能企业专场招商活动。对获评国家创新应用先导区或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地区,给予1000万元奖励。(记者 曾庆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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