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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闭幕 通过四部法规

2022-11-25 11:20:17  来源:福建日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4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建勇主持会议。副主任周联清、庄稼汉、吴洪芹、檀云坤、袁毅、严可仕,秘书长黄新銮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郑建闽,省法院院长金银墙、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具体召开时间,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名单,决定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迟耀云代理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和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和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并分组审议了有关报告。

2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经审议和表决,任命迟耀云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表决前,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会议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记者 郑昭 朱子微)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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