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褒奖先进、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蓬勃开展,依据省人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项目的通知》,拟对2019年到2021年期间全省各地涌现出来的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经各地逐级推荐、省厅相关部门审核、厅党委会审定,现将拟表彰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3571655。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