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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力争2023年基本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1-06-04 10:04:14  来源:新华网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力争2023年基本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总会计师陈政爱接受新华网专访。 新华网 肖和勇 摄

  新华网福州6月4日电(刘丰)6月3日,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推广启动仪式在福州举行。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之一,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有何创新亮点?长期护理保险如何发挥作用?针对这些问题,新华网专访了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总会计师陈政爱。

  问:福州开展长期护理险制度试点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陈政爱:2020年,福州市(不含平潭)常住人口790.5万人,户籍人口664.96万人。其中,60岁以上138.96万人,占总人口约16.76%;65岁以上97.18万人,占总人口约11.72%。2020年末,福州市参保人数682.83万人,其中省医保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8.1万人,市医保职工医保参保人数约为171.24万人,其中退休职工约36万人,职工老龄化约占21%。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将福州市列为国家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福州实际情况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地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在2023年基本建立适应福州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问: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对参保对象来说,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将如何发挥作用?

  陈政爱:长期护理保险先在职工医保参保人群中开展试点,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以当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25%,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单位缴费部分,可从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不增加单位负担。

  参保人可先向各委托经办机构进行失能评估申请。评估为重度失能者,试点期间人均享受待遇按1800元/月标准执行,其中机构护理按标准的75%(1350元/月/人)支付,居家护理按标准的85%(1530元/月/人)支付。

  问:我国从2016年开展长期护理险制度试点以来,已有40多个城市被列为试点城市。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有哪些创新亮点?

  陈政爱:首先,福州创新评估管理。明确评估机构为各级医疗机构,评估人员为医务人员为主;评估标准以国家卫健委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为基础,结合福州实际设立,确保评估有依据,培训有体系,考核有程序;预收评估费用,避免随意申请及过度评估;由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随机抽选评估人员与评估专家,信息现场采集自动生成评估结果。

  其次,通过自主研发建设信息系统,建立全流程闭环智能管理。结合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为参保人员、评估人员、照护人员、监管人员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支持参保人员线上申请长护、经办机构线上受理,长护失能评估专家、照护服务人员为失能参保人员提供上门失能评估、居家护理服务,实现失能参保人员“足不出户”享有长期护理服务。

  第三,全城通办。采取线上申请和线下受理两种办法,参保人员可跨区域在全城所有经办网点申请失能评估和待遇护理。

  最后,探索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将委托经办机构、评估机构、护理机构纳入福州市医保信用管理体系,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进行监督。

  问:福州是否有出台配套措施,来保障这项新制度落地?

  陈政爱:为做好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市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及标准(试行)》等配套文件。

  例如,《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及标准(试行)》就明确,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包含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等16项基础生活护理服务项目,非治疗性护理、风险防范、功能维护等11项专业护理服务项目。定点护理机构居家上门服务月总时长不低于30小时。其中,服务频次3次/周的,月服务次数12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2.5小时;服务频次3—4次/周的,月服务次数15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2小时。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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