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今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力争年底县城城区分类覆盖率超90%
福州新闻网8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木易 通讯员 余圣建 林若野 文/摄)前日下午,闽侯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闽侯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版)》,提出今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方案,闽侯县今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中在县城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场、大型商业体、企业(工厂)、交通场站、村居(社区)、居民小区(物业小区)等单位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工作“三端”“四定”“五分类”,其他乡镇参照甘蔗街道由各责任单位落实“干(即其它垃圾)、湿(即厨余垃圾)”分类。
“三端”(甘蔗街道)指: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运输、末端分类处置。
“四定”(甘蔗街道)指:定点收集、定人管理、定位监控、定时投放。
“五分类”(甘蔗街道)指: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
方案还明确了运行模式、时间节点、工作措施、经费保障、部门职责等,力争年底闽侯县城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闽侯县城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工作以街道为主体,以村(居)社区为着力点,参照福州城区做法,采用市场化运作、村(居)社区和物业小区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模式落实推进。
据了解,早在去年8月,闽侯县就在甘蔗街道瀛洲社区阳光城·领海小区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该小区物业经理周宝娇告诉记者,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之前,小区时常出现业主将废品、餐余垃圾、有害垃圾等混在一起扔进楼下垃圾桶的现象。近一年来,在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的有序引导下,小区增加了多处醒目的宣传标语,工作人员还经常上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同时以图片等方式直观展示小区工作人员、业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的情况,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小区内还新增了一个垃圾分类电子屋,设有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投递口。
如今该小区1600户业主逐渐养成了垃圾先分类后投放的习惯。
在闽侯县的乡村,“整洁闽侯”专项行动也在持续推进。今年,闽侯县继续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抓手,实施“整洁闽侯”城乡环境再提升专项行动。在去年环境整治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开展道路沿线、水域沿岸、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房前屋后、公厕管养、垃圾桶、转运站、街头公园、城乡污水“十个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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