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允许符合条件企业利用自有零星用地建办公用房
福州新闻网1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覃作权)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企业利用自有零星用地建设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试行)》,福州市四城区工业园区外的企业存量用地,符合规划且未列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允许企业利用自有零星用地建设办公用房,土地用途调整为商务办公用地,出让年限40年。
《实施意见》包括适用范围、准入条件、用地规模、税收产出要求、申请流程、审批程序、履约监管、监管要求、开竣工、违约责任、产权限制等11个部分。其中,准入条件设定为:一是市政府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职能型总部企业或驰名商标名单的企业;二是企业零星用地纳入政府收储(有多幅地块的企业,不符合产业定位和规划要求的全部纳入收储);三是企业持续经营20年以上,且在福州城区纳税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提出建设申请。
同时,规定了用地规模,要求办公用房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被收储土地面积的10%,不足10亩的按10亩核定(企业自有土地小于10亩的按实际面积核定),但总用地面积不超过30亩,剩余土地由政府收储。
【责任编辑:郑倩】
相关新闻
- 2022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和第三届中国食用菌产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2022-06-02 18:14:22)
- 2022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和第三届中国食用菌产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2022-06-02 18:02:18)
- 福州公安“海外110”出入境惠侨服务举措新闻发布会(2022-05-11 16:02:38)
- 福州公安“海外110”出入境惠侨服务举措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2022-05-11 15:48:04)
- 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2022-04-05 12:21:55)
- 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2022-04-05 10:00:00)
- 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2022-04-01 13:34:16)
- 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2022-04-01 10:00:00)
- 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2022-03-24 13:31:18)
- 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2022-03-24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