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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非”违法须一体惩治

2019-05-28 07:59:06来源:福州新闻网

  延生

  最近一段时间,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持续加大。对此,广大市民衷心拥护。毕竟,整治交通违法乱象、构建秩序良好的出行环境,不仅事关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尺。

  对违法者的惩处,也是对守法者的褒扬。如果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降格处罚,或者搞“运动式执法”,此一时彼一时,那么,人们难免就会产生一种“违法者占便宜,守法者吃大亏”的印象。

  前些年,福州狠抓“礼让斑马线”,通过管、劝、奖、罚、曝光等方式,向不礼让这一顽疾宣战,取得良好效果。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但在笔者看来,某种程度上,这是以机动车驾驶人让渡部分通行权利换来的。“礼让斑马线”的礼让对象,应该是特指“行人”。但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在斑马线上肆无忌惮、横冲直撞的电动自行车。长期以来,固化在人们脑中的观念就是,一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即便主因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所致,但在定责时,往往机动车驾驶人会吃亏。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即使知道相关规定,也只能静候电动自行车呼啸而过。而那些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甚至逆行的电动自行车,更是侵占了机动车的路权。

  有鉴于此,笔者衷心希望,整治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就要比照惩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做法。一要依法依规,把超标车、无牌车、套牌车等坚决清除出去;二要常态长效,不搞“一阵风”“运动式”执法;三要一视同仁,充分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只要有显性违法行为,无论是抓现行还是监控抓拍,都要依法惩处。

  当然,福州电动自行车存量大,有客观因素,也有历史原因。从长远来看,加快路网升级改造、加速轨道交通建设、鼓励引导市民多乘坐地铁等绿色出行方式,是构建新型高效交通模式、逐步降低电动自行车存量的必由之路。这些,肯定也要通盘考虑。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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