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同向发力织密“天网”
福州市扎实有效推进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吴世耀 图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孙江江 郭佳 杨心怡 熊舒悦 李德玲 林欣媛 提供
2019年1月28日,在福建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多方努力,外逃25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原南昌铁路局福州分局生活管理段采购员林志坚被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福州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而就在此两个月前,逃往境外近20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原福建省农业厅畜牧局局长郑锡恩也在儿子的陪同下,主动回国向福州市纪委监委投案。
“林志坚、郑锡恩等人的归案,是对党中央‘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坚定决心的又一次生动诠释,腐败分子不管逃到哪里,不管外逃10年、20年,还是30年,终究逃不过党纪国法的制裁。”福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福州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入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的部署,加强领导、统一谋划、扎实推进。市委主要领导牢牢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重要问题,过问重大事项,多次作出批示,切实发挥了以上率下“头雁效应”。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多管齐下、千方百计,实现追逃追赃新进展新突破。
2017年11月,福州市追逃办从公安、法院、检察院、外事侨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追逃追赃工作小组,开展追逃追赃专项攻坚行动。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追回职务犯罪在逃人员19人,追回赃款总额共计人民币550.65万元。
福州市县两级监委成立后,努力把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使追逃追赃工作成效最大化,各县(市)区追逃办、各专案组全面进行充实调整,严格落实“专人专责、专案专办”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主办职责。市追逃办统筹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外事侨务部门等成员单位,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形成在法律制度框架内互相支持、协作配合、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同时注重发动海外榕籍乡亲和华人华侨社团提供线索,协助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工作。
在此基础上,福州市追逃办因人因案精准施策,综合采取法律震慑、政策感召、亲情感化等措施,有力推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晋安区纪委监委根据在逃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特点,着重政策攻心和法律宣传,于2018年4月成功促使潜逃14年之久的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林长胜投案自首。仓山区纪委监委通过对职务犯罪在逃人员有关信息数据比对分析,发现在逃人员余春荣、陈明顺涉嫌违法犯罪重要线索,依法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同时配合打好政策牌、亲情牌,分别于2018年5月和8月成功迫使上述两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台江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国家监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威慑和感化双重作用,通过境外在逃人员陈翔国内亲属,向其详解相关政策,于2018年9月30日成功将陈翔劝返归案,成为五部委联合《公告》发布后福建省首例劝返的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这一成功案例产生了回国投案连锁反应,公告期限内福州市又相继成功劝返外逃澳大利亚犯罪嫌疑人林聿金、外逃美国犯罪嫌疑人郑锡恩等两名职务犯罪外逃人员。
福州市追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福州市纪委监委、市追逃办将以开展“天网2019”行动为抓手,重点突破省市挂牌督办案件,加快完善防逃机制建设,着力提升追赃工作成效,推动追逃防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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