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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和公积金事项 福州推行“全市通办”

2022-02-20 10:01:36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江海

记者19日获悉,为全面推行福州政务服务“全市通办”,深化福州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扩大全市“综窗”服务半径,提升福州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打造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福州不动产登记将实行“全市通办”。福州还已在全省率先推出公积金事项“全市通办”业务。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表示,根据《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方案》,福州将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采取异地申请、信息共享、属地审批、证书邮寄等方式,改变原有属地受理、属地审核的传统不动产登记模式,扩大不动产登记业务通办范围,实现福州不动产登记“就近办、网上办、全市通办”的目标。

按照原办事指南108项业务清单,已有包括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在内的70项办理业务列入“全市通办”范围,其余业务类型今后将逐步纳入。

在具体流程方面,福州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今后将采取“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的业务模式。申请人在任一异地办事大厅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窗口提交办事申请,申请材料通过电子或纸质流转方式至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批,由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办理意见。“全市通办”业务按属地不动产登记承诺时限完成审核。不动产登记费可通过窗口扫码支付或网上缴费方式缴纳,缴纳的登记费进入属地财政账户。《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由不动产属地登记机构完成缮证、发证、证书和登记费发票邮寄工作。需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的,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行前往任一办事大厅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窗口领取。

记者同时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任意管理部的“全市通办”窗口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围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该中心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办理服务事项,以“全市通办为原则、属地办理为例外”为工作原则,打破市区域、层级限制,全面实现了“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单位缴存登记注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个人公积金贷款”和“提前部分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等46个事项在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通办。(记者 江海)

【责任编辑:朱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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