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福建出台十五条措施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

2020-05-26 21:24:23  来源:中国福建微信

  二、以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行动为支撑,落实保居民就业

  (七)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实施“十个一批”扩岗行动。

  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力度,2020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去年,今明两年适当调减事业单位控编比例。

  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按不低于50%的比例,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企业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适当延迟录用接收,除限定专门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考录的职位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招聘(录)考试,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居、社区就业,开发1800个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或继续深造,扩大研究生和专升本招生规模。

  引导高校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20年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挖掘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见习岗位,安排7000个见习岗位吸纳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见习并优先留用,增设机关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服务预定、技术开发、内容付费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就业创业,对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开发2000个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支持各高等院校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按规定同等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按技能培训每人不超过1000元、创业培训每人不超过12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项目补助。

  (省委编办,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健委、退役军人厅、国资委,省征兵办,团省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高等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相关重点群体就业。

  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复产复工中优先使用贫困家庭劳动力。

  实施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创新业态培育,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农民工回归农业稳定就业,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规模。

  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

  鼓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等在县、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带动返乡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补。

  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实施“6+1”劳务协作行动,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及劳务经纪人组织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吸纳省外贫困劳动力的给予跨省务工奖补。

  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促进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创业。

  (省人社厅、农业农村厅、退役军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突出抓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完善线上失业登记功能,探索委托第三方帮扶登记失业人员。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按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确定,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

  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可能存在返贫、致贫人员纳入就业帮扶范围。

  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2020年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期限可延长一年。

  按照国家部署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除有明确规定外,享受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可以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等作为确认就业人数凭据。

  (省人社厅、发改委、农业农村厅、民政厅、财政厅、退役军人厅,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支持开展共享用工调剂。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今年内可根据规定按每人不超过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企业招用我省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内台湾地区技工累计就业6个月以上的,根据我省采认高级工以上国家技能等级,各地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低于1万元给予招用企业一次性补贴。

  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覆盖面,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数占企业现有职工数15%(超过100人的为8%),可以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省人社厅、工信厅、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和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力度,建成一批职业技能提升中心。

  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福建行动计划,开展重点群体培训,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

  支持企业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给予补助。

  (省人社厅、发改委、教育厅、工信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退役军人厅、财政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

  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相关情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省人社厅,省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钟培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