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滥用灯光三危害 这些情况不能用
交警介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有三大危害:一是夜晚会车时,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发生3至5秒的瞬间致盲,使其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二是开启远光灯后,驾驶员对于对向车的车速和距离判断产生误差;三是远光灯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
根据规定,远光灯在这些情况下不能使用: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窄桥、窄路上,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可处罚款100元,记1分。
(海都记者 陈晓婷 夏鹏程 见习记者 李斐斐 实习生 赖志昌 通讯员 邱文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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