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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病危通知……在网上一两百元就能买

2022-01-06 11:41:27来源:新华社

死亡证明、病危通知……在网上一两百元就能买

  图为伪造病历。受访者供图

  伪造证明“用途广泛”,上网骗筹款,骗保骗继承权,逃避刑责

  商家代开的伪造证明虽然样式五花八门,甚至连基本信息都不完整,却依旧“用途广泛”。

  骗取同情和网上筹款。一位商家告诉记者,拿着“病危通知书”去网上“骗点筹款”,根本不会被发现。

  记者发现,利用网络销售假证骗取钱款的情况的确存在。此前重庆一女子就通过某互联网平台,伪造白血病诊断证明和两个孩子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炮制“丈夫、子女相继去世,自己又患白血病晚期”的“经历”,利用伪造材料在某网络服务平台上发起网络筹款,不到一年时间骗取了9万余元。

  “如果有的平台信息审核能力不足或把关不严,很容易造成假证行骗的情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方法论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吴国邦说。

  骗保,甚至骗取继承权。记者调查发现,此前有人从中介处购买伪造的父母死亡证明等证件,将父母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又以510万元进行二次抵押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有女子还在上班,却成社保局“死亡人员”,原因是其丈夫通过伪造死亡证明等材料,取走了该女子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共11万余元。

  此前,有地方也出现一男子将健在父亲变为“亡父”,在提供了死亡证明、土葬证明及家庭关系证明的材料后,申请获得死亡赔偿金8万余元,后经查证该男子父亲还健在,之前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系伪造。

  受访专家认为,在骗保、骗取继承权、私人纠纷等事件中,普通民众很难鉴别文书的真假,伪造文书者很可能骗取不正当利益,甚至逃避相关责任,性质十分恶劣。

  逃避法律责任。去年底,一男子为逃避刑罚给自己办死亡证明,最终数罪并罚获刑12年的新闻,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案件中的男子骗取他人钱财192万元后被查处,在看到办假证的广告后,决定从网上购买伪造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从而达到人死案销,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该男子在开庭前向法院寄去了伪造的“死亡证明”等文件,最终被法官明察识辨。

  2021年,广东一女子也伪造“死亡证明”逃避刑罚11年终落网,该女子在入狱服刑期间,通过保外就医、伪造死亡证明逃避刑罚,被发现后一直下落不明,警方历经11年的侦查,在去年8月将其抓获。

  倒逼平台“守土有责”,彻底铲除“暗黑文书市场”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等专家认为,通过网络买卖伪造的“死亡证明”等重要文书,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助长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不可测的风险,应彻底铲除“暗黑文书市场”。

  吴国邦说,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文书信息管理系统,各类文书名称、制式,因时间、行业、地区、级别不同而存在差异。因此,文书真伪的鉴别难度较大,一般只能由文书主体单位确认或通过司法鉴定完成。“有关部门应不断加强监督,从源头上治理制假、售假。”

  胡钢认为,从假文书网购之便捷,可见目前造假成本的低廉,以及背后“灰产链条”的成熟。

  专家提醒,商家可能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买家购置假文书的行为本身涉嫌购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如以假文书实施不法行为并造成侵害后果,轻则承担民事欺诈责任,重则应同时承担诈骗罪的刑事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对此类行为露头就打的同时,应顺藤摸瓜依法查处相关卖家和买家,提高买卖“死亡证明”等伪造文书的违法成本,让相关人员不敢为、不能为。

  此外,吴国邦等人认为,倒逼平台“守土有责”才能对此类问题形成长效、动态监管。为避免打击治理后,不法商家换个“马甲”卷土重来,平台应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甄别,做到违规行为动态监测,对专门从事违法行为的平台则要坚决打击和取缔。

  在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平台履行监管责任的同时,个人也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掉进“假文书”的陷阱。(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记者白佳丽、黄江林、郭方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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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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