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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检察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2021-12-11 10:59:32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任思言

罗源县检察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与罗源一中举办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共同提升学生法律意识。

  案外保护有广度

  未成年人保护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立足主责主业,有力发挥司法保护作用的同时,罗源县检察院检察官又将目光聚焦到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广告产品和服务等领域可能存在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安全的问题,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坠入爱河我来捞你,何以解忧唯有抱你”这样的“网红”广告语出现在学校附近合适吗?罗源三中德育处老师向检察官反映此事,担心这样低俗的广告标语影响到学生身心健康。无独有偶,今年9月,在罗源县检察院召开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征求意见座谈会中,也有人大代表提出同样的问题。

  未检办检察官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三中路确实存在此类广告,且该广告标语处于未成年学生上下学必经之路。针对该情况,检察官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老师、家长、学生了解情况。经统计,八成以上的老师、家长、学生认为这些广告标语存在低俗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应当治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条及《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罗源县检察院依法向县住建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对罗源县三中路广告标语进行整改,县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不当广告标语进行了整改。

  罗源县检察院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地调查发现校园周边减速带脱落存在安全隐患,向交通局、住建局、公安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有关单位收到建议即全面排查县区学校周边道路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共清除螺丝、钢钉、角铁20余处,切实保障校园周边公共交通安全。此外,罗源县检察院还与县教育局、烟草专卖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签订协议,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联动衔接多方合作机制,排查电子烟商户100余家,入校园开展普法活动2场,发放电子烟危害宣传材料500余份,持续推进“无烟校园”建设。目前,校园周边售卖电子烟行为已被控制。

  今年1月至今,罗源县检察院牵头法院、公安等9家单位共同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出台罗源县《关于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与精准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联合县教育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建立了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共同把“大灰狼”挡在校门外,进一步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网;建立检察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13场,覆盖师生1600余人。同时依托社会公益力量,为公益诉讼保护联系点——罗源县特殊教育学校捐赠价值合计5万多元的教学及生活物资,对四名困境儿童开展定向帮扶,真正做到联合多方力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责任编辑:朱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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