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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

2019-08-07 16:24:52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谢星星

  福州新闻网8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星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在第七届海峡青年节上,福州发布了《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落实省“42条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细化、拓展、延伸,提出门槛更低,普惠性更广、更贴民心的“43条措施”。这些措施既“着眼大局大势”,又“注重落实落细”,着力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闯出新路,努力把福州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在去年第六届海峡青年节期间,我市出台“68条惠及台胞台企政策措施”。今年5月,在第二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投资促进大会上,福州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六条措施。至此,我市形成了“68+6+43”的多方位多层次惠及台胞台企新格局。

  让家更近:全力推进应通尽通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岸应通尽通”要求,《若干措施》在提升经贸合作畅通、推进基础设施联通、加快能源资源互通、深化行业标准共通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实施细则。

  其中,提升经贸合作畅通上,不少细则有福州特色。

  深化榕台经贸产业对接。强化福州新区、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高新区、台商投资区、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平台承载功能,借助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平台,进一步深化榕台产业对接。

  打造两岸创投融合发展高地。积极搭建两岸创投智库平台,推动两岸知名创投机构在高新区、自贸区南台岛区块、福州·马尾基金小镇、福州软件园数字产业基金大厦等我市基金业集聚区落户。

  提升榕台金融合作水平。支持台湾金融机构在榕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推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成服务台资企业的专业化区域性股权市场。

  提升榕马经贸合作水平。积极推进马尾、连江与马祖开展更紧密的通关合作,支持福州、马祖利用榕马区位优势,互设海外仓。

  备受关注的基础设施联通上,福州重点推进福州与马祖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

  推动榕马“小四通”工作。发挥榕马磋商会机制平台以及民间协会作用,推进榕马“小四通”工作。

  推进榕马通水工作。参照福建向金门供水模式,推进向马祖地区通水大陆侧的规划设计和项目审批等各项建设前期工作。

  推进榕马通气工作。加快马祖通气方案调研论证,推动落实燃气场站和专用码头建设。

  推进榕马通电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向马祖地区联网供电方案,加强调研论证。

  推进榕马通桥工作。加快通桥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进度,选取最优通桥方案。

  加快能源资源互通上,重点拓展台湾能源供应新路径。发挥我市能源产能优势,在电能等台湾资源紧缺领域探索市场化合作,促进两岸优势互补,推动建立便捷经济的供应通道。

  深化行业标准共通上,先行开展若干领域标准合作、完善标准合作平台作用。推进台湾地区有关机构颁发职业资格直接采认,开展在榕台湾居民工程类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创新台湾专技人员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建筑业企业的劳动关系证明形式。扩大台湾进口商品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建设福州片区两岸先进制造业技术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行业标准制定、产品认证、质量管控、技改辅助等服务。

  让家更暖:落细落实同等待遇

  《若干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落实落细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探索推进榕台基层治理交流合作,提出了落实落细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14条细则。

  增强台商台胞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推动在更多公共领域可以应用台湾居民居住证登录使用,便利台胞在榕直接使用台湾机动车驾驶证和换领大陆驾驶证。

  推动台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榕设立分支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台湾优质人力资源机构在榕新设立分支机构并认定为福州市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畴的,给予相应的配套启动资金。

  创新两岸婚姻家庭服务机制。探索设立海峡两岸(福州)婚姻家庭服务驿站,统筹管理与协调处理全市涉台婚姻问题及其衍生的诸多涉台事务。

  推动中小学及幼儿园引进台湾全职教师。与台湾有关机构合作,开展学前教育教师培训,推进聘请台湾教师来榕教学任教,探索推行台湾全职教师实行年薪制。

  推动台湾青年来榕实习就业。发挥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功能,为不同需求的台湾青年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建立健全台胞协调服务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台胞权益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为台商台胞提供政策宣传、投诉求助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

  鼓励台胞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建设。支持台湾社工参加大陆社工职业水平考试,扩大两岸社区治理合作范围,推动台湾社工参与我市基层社会事务,推动符合条件的台胞通过相关选聘程序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

  推动更多台胞参与我市乡村振兴建设。结合“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行动”、两岸乡建乡创学院等平台,推动更多台湾规划设计师、文化创意团队参与我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建设。

  让家更亲:加强文化交流力度

  《若干措施》加大文化交流力度,从进一步深化基层民间交流、拓展榕台交流合作区域、推动我市优秀传统文化交流方面,提出了9条举措。旨在把工作做到广大台湾同胞的心里,增进台湾同胞对民族、对国家的认知和感情。

  办好海峡青年节、海峡论坛福州市活动等对台交流项目。探索青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内容,增强活动传播力与吸引力。

  发挥好我市各类涉台交流平台在对台融合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推动我市船政文化园区、三坊七巷、海峡青年交流营地充分发挥自身对台资源优势,在弘扬中华文化、促进榕台文创产业合作、服务台湾青年来榕开展研学活动等领域实现创新突破。加快福州“台湾会馆”复建。

  深化榕台文化交流合作。依托海峡文化艺术中心等平台,邀请台湾文化艺术团体来榕交流演出,促进榕台文化艺术融合发展。

  强化对台交流综合平台支撑作用。通过开展体验式交流和互动式交流等形式,增进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青年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了解和认知。

  推动两岸婚姻家庭联谊交流。办好两岸婚姻家庭夏令营活动和海峡青年节“情圆巴士·共沐爱河”两岸青年联谊交友及集体婚礼活动,加强两岸青年互动联谊和情感交流。

  拓展与台湾大中城市的交流合作。推动我市与台湾大中城市在文化、旅游、农业、经贸等方面建立对接联系和互动交流。

  拓展榕台两地行业协会对接交流。推动我市行业协会、涉台协会与台湾商协会建立联系,邀请台湾商协会来榕参加或开展经贸交流活动,建立友好商会关系。

  加大新闻交流合作。加强新闻交流合作,从经贸融合、文化交流、榕马交流、人才交流、两岸婚姻等方面,讲好榕台交流故事。

  举办文化交流活动。支持我市涉台民间协会赴台开展闽都文化、昙石山文化、船政文化等交流活动。

福州出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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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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