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激活发展一盘棋
——《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意见亮点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政绩考核机制。深化省委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二十条措施。
权威解读
干部是推动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实施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政绩考核机制、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特别强调要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选拔任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再创佳绩”“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走在前头”等重要指示、重要要求,迫切需要各级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去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从完善考核机制、坚持容纠并举、严管厚爱并重、选树先进典型等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我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经验做法被中央列为2个省级典型之一;全国评选了48个敢担当善作为的先进典型,我省入选4个。
《实施意见》在充分吸收这些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深化省委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二十条措施,推进容错纠错具体化制度化,探索建立为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澄清正名机制等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将进一步焕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一线声音
莆田市城厢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陆建琪:
《实施意见》的出台,不仅对干部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鞭策,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舞台、有褒奖,也让不会为、不作为的干部腾位子、有警醒。接下来,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城厢区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大力推行项目一线“党支部+指挥部”,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项目征迁加速度,为城厢区进入“木兰溪时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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