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及办理进展
引导民宿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背景】我省生态良好、环境优美,许多地方具有古朴民风的乡村,民宿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前景十分看好。但是,由于基础设施、政策引导、人才匮乏等各方面的条件限制,我省民宿旅游产业发展面临缺乏激励政策、经营理念滞后、组织程度较低等问题。
【建议】杨冰代表提出《关于我省民宿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建议》,建议强化民宿旅游产业要素保障,科学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实行民宿经营备案制,适时研究出台专项产业扶持政策;引导民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引进运营人才,加强培训指导力度,提高专业化运营能力,建立民宿旅游行业协会;加快民宿旅游产业名片塑造,重点解决公共产品的配套问题,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营销体系、拓展营销渠道;利用房地产资本发展民宿旅游产业。鼓励富余资本投资,鼓励村集体打包民宿旅游产业土地资源,交由资金雄厚的社会资本来运营,构建新型民宿乡村,打造民宿风情小镇,推动我省民宿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进展】福建民宿产业孕育起步早、发展速度快、体量规模大,近年来呈现出较强的发展态势,每年新开民宿、民宿收入增长率均超过30%。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宿行业这个发展新业态、旅游新增长点、清新福建新亮点,在2016年修订《福建省旅游条例》时,就对民宿行业发展提出要求,目前部分设区市已出台民宿管理办法。同时,积极引导民宿行业自律管理,成立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充分发挥其现有各级各类休闲农业群团组织的作用,规范行业自律行为,实行“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共同打造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民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仲裁事业发展促进多元化解纠纷
【背景】仲裁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力量。仲裁机构为许多当事人提供了公正、快捷、经济的仲裁服务。但是仲裁事业的发展目前还面临社会知晓度不够,硬件配备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仲裁员的考核、待遇与培训工作跟不上要求等问题。
【建议】陈展弘等2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仲裁事业发展的建议》,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改善仲裁常设机构办公条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提高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科技仲裁建设;严格仲裁员聘任与考核,完善培训与奖惩制度;完善仲裁机构与队伍建设,与我省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进展】我省高度重视仲裁工作,出台了《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目前厦门、福州、泉州、南平依法设立了仲裁委员会,积极推进仲裁事业发展,促进多元化解纠纷。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仲裁法律制度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刊、法制宣传栏、室外显示屏等媒介进行普法宣传,提升仲裁的社会知晓度。二是推进科技仲裁。厦门仲裁委开设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内部办案基本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福州仲裁委建立仲裁信息管理系统,从立案、组庭、开庭,到法律文书的核签、结案、归档、统计等各个环节均可在系统进行办理。三是强化仲裁员队伍建设。厦门仲裁委目前已建立仲裁员规范化、系统化选拔、培训、使用、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并通过仲裁员换届考核、年度注册审核和个案抽查监督等措施,对仲裁员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完善仲裁机构。厦门仲裁机构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国内第一家设立物流仲裁中心、第二家设立知识产权仲裁中心、第三家成立国际航运仲裁院,并率先在厦门自贸片区设立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福州仲裁委在自贸区福州片区成立福州国际商事仲裁院,设立驻自贸区法庭仲裁员工作室,参与调解自贸区内企业的股权转让等各类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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