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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区水价调整听证 19名参加人主要有3种意见

2009-12-31 23:02:43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陈鹤

 福州城区水价调整听证 19名参加人主要有3种意见

  福州新闻网讯 31日上午9时许,福州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在于山堂举行。

  有19名参加人参加了此次听证会,其中消费者参加人8名,用水企业参加人2名,经营者参加人1名,市人大推荐的参加人1名,专家学者2名,社会组织参加人2名,政府部门参加人3名。另有2名消费者参加人和1名市政协推荐的参加人因事请假。同时,参加此次听证会的还有旁听人2名,均为消费者,另有1名消费者旁听人因事请假。
 
  民用水价格

  每吨拟涨0.5元

  听证会上,福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简述了福州市城区水价调整方案:

  (一)调价水平:民用水价格由现行1.2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调价幅度41.7%;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2.00元/吨调整为3.00元/吨,调价幅度50%;其他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1.40元/吨调整为1.90元/吨,调价幅度35.71%。以上调价方案中的价格均指基础水价,包含水损耗、管网增压改造、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等费用。楼高九层以下(含九层)的建筑,其用户不再分摊水价外的其它费用。

  自来水价格调整到位后,我市自来水价格水平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第18位,居中等水平,在全省居厦门后排第二位。  

  (二)具体实施方案:考虑到我市其他行业类用水户实际情况以及居民用户推行终端水价需要有个实施过程,对除特种行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外的其他民用水类用户实行一步调整到位外,其他行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一次听证分步调整到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步,自本次调价方案实施之日起由1.20元/吨调整为1.50元/吨;第二步,自本次调价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或18个月后,在全市抄表收费到户工作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5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

  2、其他行业用水价格:第一步,自本次调价方案实施之日起由1.4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第二步,自本次调价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后,其他行业用水价格由1.70元/吨调整为1.90元/吨。

  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分步调整方案实施后,供水企业按照工作进度抄表服务到终端用户,并承担供水到楼高九层以下(含九层)建筑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对高层(9层以上)建筑,供水企业按政府统一制定的终端价格抄表收费到户(不再分摊水损),其二次增压供水产生的设施维修养护及增压产生的费用,仍按现有管理模式由业主另行分摊。
   
  听证会参加人

  主要有3种意见

  随后,各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经归纳,他们的意见主要分为三种: 

  1、完全赞成此次自来水调价方案,如消费者参加人董正伟就以自家所在小区居民每个月的实际用水支出为例,说明虽然水价调整,但随着终端服务开展,他们每月多支出的费用实际只有1~4元,且能明白消费,因此他支持调整方案。

  2、赞成调价,但认为方案还需商榷,并提出了自己心目中的方案,如专家学者陆芳就对水价调整方案给出了自己的建议:第一阶段涨0.2元,第二阶段涨0.3元;消费12吨以下只涨0.3元。

  3、不赞成调价。如消费者参加人王素洁就认为,目前水价调整的时机还不成熟。

  在19名参加人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后,上午11时30分左右,听证会结束。福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遵循相关规定,原原本本的整理听证会上的所有意见建议,拟定价格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同时,该负责人还指出,听证会只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听取社会意见建议的一个渠道,广大群众如有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欢迎大家通过写信、打电话以及上门等方式进行反映,也可以登录市物价局网站参与网上意见征集。

  (福州晚报记者  陈鹤  文/摄)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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