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5日,永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一起来看看↓↓↓
永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60号
经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罗清武同志为永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永泰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陈祥富同志的永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永泰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永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61号
经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郑琳桂同志为永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永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永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的规定,经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守江同志为永泰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付晓海同志的永泰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永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63号
因工作需要、到龄退休,经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光荣同志为永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宜贤同志的永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少智同志的永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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