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再获省级殊荣
创新“生态+碳汇”修复机制,推行“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
永泰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再获省级殊荣
永泰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庭)获评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先进集体。
集体名片:永泰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庭)现有干警7人,其中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3名。该庭自成立以来,曾获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2016年度全市法院系统集体嘉奖”“2017年度全市法院系统集体嘉奖”“福州市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知》,其中,永泰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庭)被授予“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创新理念
践行“司法+修复”
永泰法院推行“生态修复+判后回访”的绿色审判模式,2019年初以来共发出补植令6份、野生动物保护令3份,责令被告人补种复绿4978余亩林地。
2021年4月22日,永泰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庭)联合嵩口镇司法所、嵩口镇林业站等单位,对因盗伐林木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进行回访考察。
张某某带法官实地查看了“补种复绿”情况。他说:“被判缓刑后,我每天通过App打卡两次,每半月向嵩口镇司法所汇报一次,还按要求补种杉木树苗大概300棵。”
点“碳”成“金”
“碳”索绿色发展
永泰法院积极探索森林碳汇融入生态修复的司法实践,将司法“碳汇修复”纳入“福碳”产品开发项目,以购买“福碳”产品促进受损生态有效修复。
2023年12月,市林业局联合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共同搭建的福州碳中和林产品“福碳”交易市场,上线第一批“福碳”产品。永泰因焚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的王某随即购买1599.34吨“福碳”产品,实现了永泰县域内生态“原地”修复。
截至目前,永泰法院适用认购碳汇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案件3件,认购188323.85元等值碳汇。
保险加持
助力“生态绿”发展
该庭还联合县直有关部门、保险公司签约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险”战略合作关系,根据古树名木、古庄寨、水资源、古茶树特点量身制定保险项目,补齐受损后的赔偿和修复短板。
2023年7月28日,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永泰梧桐、大洋、同安各有一株古树受损。永泰法院第一时间介入协调,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古树名木理赔问题,最终获赔7000元用于抢救、复壮受损古树。机制推广以来,永泰法院共协调11起古树名木受损事件,获得理赔款27244元。
此外,永泰法院还设立“三茶”融合发展司法保护联络点,出台司法护航十项措施,实行“一茶企一法官”工作机制,发出首份知识产权司法建议书,以高质量司法助力“三茶”融合发展。(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苏燕伟 李霞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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