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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垃圾分类“掷地有声” 市人大代表建议进行立法管理

2018-01-09 07:20:18来源:福州新闻网

让垃圾分类“掷地有声” 市人大代表建议进行立法管理

马尾中佳蓝湾小区居民在使用二维码智能垃圾分类机。(资料图片)

  福州日报记者组 文/摄

  近年来,绿色发展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如何更高效地处理生活垃圾,减少污染并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已成为各地人大代表关注的“热题”。市人大代表林峰等10人向市人代会提交了关于制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议案,就如何推进“执行”垃圾分类投放、处理、监管及激励等方面提出建议。

  【现状调查】

  过去一年,福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速。2017年初,市城管委编制并印发了《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年6月,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五城区的5个小区、5个单位和3个高等院校(系)展开,定点安排各类垃圾收集桶,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其中部分试点已市场化运作。

  虽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但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所带来的垃圾分类标准不具体、配套措施缺乏等问题,依然广泛存在。议案指出,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天福州市仅五城区运往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垃圾填埋场的垃圾量就达到5000吨,传统的焚烧和填埋处理方式对环境造成了不少压力。不仅如此,简单的人工筛选方式也造成大量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被“忽略”。制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不仅将为垃圾回收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也将促进垃圾的资源化处理,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怎么分】

  明确的分类标准,是垃圾分类的基础。代表们认为,易腐烂变质的餐厨垃圾和有害垃圾应单独投放。对于普通生活垃圾,单位和个人则应当分干、湿进行投放,其中,“湿垃圾”即厨余垃圾,应采用专用收集容器,由取得许可证的收运企业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

  【怎么收】

  议案提出,居民住宅区,商务、办公、生产经营区域,人行道路、公园广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均需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则由有专业资质的企业、单位负责。

  议案对收运企业的义务也提出了建议。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企业应当按时、分类收运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同时,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此外,收运企业还应当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定期向所在地的县(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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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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