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通报了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平潭获评优秀等次。
2024年,平潭获得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237.5万元,重点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水库维修养护、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等方面。此次绩效评价,省有关部门在各地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复核,最终得出绩效评价结果。
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谋划,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支持,认真做好2025年度资金使用监督与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力争在后续绩效评价工作中继续保持先进。(融媒体记者 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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