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布推动经济平稳向好发展若干措施
平潭网7月6日讯(融媒体记者 何燕)加大景区门票优惠力度、旅行社暂缓交纳保证金、免征车辆购置税、培育夜间特色经济……5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获悉,《平潭综合实验区推动经济平稳向好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于6月30日正式印发,旨在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企业活力,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措施分为七大类,分别是激发文旅市场活力、持续促进消费复苏回暖、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加大企业用工支持、强化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服务业恢复发展和着力稳定进出口贸易。
激发文旅市场活力
●加大景区门票优惠力度
●落实旅行社奖励政策
●落实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
今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
●鼓励开展网络宣传
鼓励自媒体、网红达人利用抖音、小红书、B站、快手等平台开展平潭文旅宣传推广,达到一定效果的将给予资金奖励。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
加大企业用工支持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强化金融服务水平
●加强企业贷款贴息支持
加快制定出台社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政策,对实验区在建项目企业和拟新建项目企业予以贷款贴息支持。
●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
积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主体1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合理降低担保费率。持续促进消费复苏回暖
●鼓励限上企业增产增效
对2023年首次纳入统计的限上商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
●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鼓励限上及承诺纳统汽车经销企业开展汽车补贴促消费活动,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4000元,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3000元。
●打造平潭特色“一桌菜”
鼓励相关市场主体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系列活动,相关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重点推出“千年一遇·平潭宴”主题活动,宣传推广平潭餐饮消费品牌。
●免征车辆购置税
●培育夜间特色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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