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城厢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在灵川镇走访,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戴小杰 摄
今年以来,全市动态新增低保、特困对象2020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金2.62亿元,惠及困难群众8.84万人次。
记者了解到,市民政局以打造“救在莆田助你幸福”社会救助品牌为抓手,依托“全市一张图”平台,推动社会救助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关怀”转型,构建“快速响应、精准覆盖、温暖守护”的全链条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救助+网格”:基层力量化身“民生探头”
今春,涵江区萩芦镇的山野间一派生机,但村民郑红霞家中却略显沉闷。作为灯笼手艺人的她患上渐冻症,曾经灵巧绑扎竹篾的双手像是被“冰封”住了。高昂的医药费与3个孩子的学杂费,让家庭倍感压力。
今年5月,萩芦镇民政协理员在一次例行走访摸排中,察觉到郑红霞家庭的异常情况。协理员随即启动“线上+线下”模式,一方面耐心向她解释办理肢体残疾证的重要性和流程,并主动对接残联和医院,协助完成鉴定;另一方面通过手持终端,在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上录入家庭信息,启动经济状况核对。6月中旬,省核对平台报告反馈确认无误。7月起,郑红霞一家五口被纳入低保保障。
“过去一般是困难群众自己找上门求助,现在我们的网格员就是移动的‘救助站’,主动沉下去找到问题并加以解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该局在全市构建了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的四级联动社会救助服务网络,让民政协管员和村居干部化身“民生探头”,将救助的神经末梢延伸到每个可能存在困难的角落。今年以来,该局下发重病、重残等疑似困难群众信息1.1万条,完成核查1.05万多条。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对象5.8万余人。
“救助+智慧”:“全市一张图”高效赋能
低保申请能在1个多月内高效落地,其背后是莆田打造的“全市一张图”智慧救助中枢平台在支撑。
记者了解到,以前申请低保,群众要跑好几次,耗时费力。现在通过系统互联、数据共享,让数据替群众跑腿,让智慧为救助赋能。当基层将信息录入系统后,一场无声却高效的数据联动立即展开。通过“全市一张图”及福建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医保、金融等16个部门数据实时碰撞。相关家庭的医疗费用支出明细等信息被精准抓取,迅速完成跨部门自动核查比对。
莆田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由乡镇(街道)开设专门窗口,统一受理、审核审批社会救助申请,将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救助、临时救助四类不同业务流程合并为一,由工作人员综合判定救助类型,困难群众不再重复提交申请材料。
同时,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开通“救在莆田助你幸福”微信小程序,公开社会救助申请条件,设置极简申请模式。困难群众填写相关信息并发起救助申请后,平台将迅速派单至所在县、乡、村,实现救助申请高效落实。
为了让数据跑出救助“加速度”,今年以来,莆田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全市一张图”平台动态管理海量救助数据,实现对救助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状态变更等环节的全流程、实时化、可视化追踪监管,确保每一分救助资金都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累计上传各类救助数据26万余条。
“救助+保险”:为风雨飘摇之家筑牢“防坠网”
在“救在莆田助你幸福”救助体系中,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不仅意味着基本生活有了兜底保障,更自动获得一份由政府全额买单的莆田市低保特困对象小额保险。
这份由政府托底的特殊保单,精准聚焦困难群众最忧心的风险:意外身故或伤残最高可获赔3万元,疾病身故赔付3000元。全市低保、特困对象无须自行缴费,自动纳入保障范围。“40元保费虽不多,承载的是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一个都不能少’的承诺。”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救在莆田助你幸福”民生品牌在风险保障领域的关键落子。
每人每年40元保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承担。这份看似“小额”的保单,为全市5.8万名低保、特困对象,提供了一份关键时刻的保障。
城厢区灵川镇一名姓蔡的老人于今年5月因患胃癌病故,长期的治疗耗尽家中积蓄。灵川镇民政协理员得知情况后上门慰问,并告知“老人享有政府投保的小额疾病身故保险,可赔付3000元”。这笔赔付款,带给这个困难家庭一些慰藉。
莆田市低保特困对象小额保险是困难群众的一颗“定心丸”。该项目已建立“报案—指导—收件—审核—赔付”全流程绿色通道,承诺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赔款到位。今年以来,该项目已累计赔付58.5万元。
近年来,莆田通过“救助+网格”“救助+智慧”“救助+保险”三者的深度融合与高效协同,构建起“主动发现精准及时、审核审批阳光高效、风险兜底坚实有力”的全链条社会救助网络。“救在莆田助你幸福”行动传递着城市的温度,让困难群众在温暖守护中,踏实迈向充满希望的明天。(全媒体记者 陈建雄)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