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市发改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营商环境观察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优势,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精准度。首批招募5名营商环境观察员,推动营商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据介绍,此次招募的对象为关心莆田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类市场主体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代表、法律执业者、金融类企业代表、新闻媒体工作者等。要求年龄18至65周岁,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敢于直言的魄力,坚持原则,敢讲真话,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积极、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营商环境观察员将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服务企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了解和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惠及面;参加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的调研、座谈、督促、评价等工作,并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营商环境观察员还要结合自身工作领域或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自主体验,原则上每半年至少体验一次,并提交营商环境体验记录单;参与全市经营主体满意度测评,观察员作为调查对象填写调查问卷,对各地营商环境进行评价;承担其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等。(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