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就业
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如何申请?
快收好这份政策礼包!
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按照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所属区域进行申领)
申请渠道: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台江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91-87118772。
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台江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91-88300102。
就业见习补助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其中:对吸纳离校未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对留用人员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就业见习补贴,未留用人员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渠道: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台江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91-83258823。
来源:区人社局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