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近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动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积极组织举办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学员班学员以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青年群体为重点,兼顾登记失业青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员毕业生等)、退役军人等其他青年群体。学员班授课师资为已取得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师资证书的老师,培训周期为7天56个课时。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设区市要根据《关于印发〈求职能力实训师资班管理指南(暂行)〉的通知》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探索举办求职能力实训师资班。师资班学员可吸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高校教师、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以及其他热爱就业服务工作的社会人士。师资班坚持公益性,原则上不收取个人费用。师资班培训周期为7~8天,每个班级不超过30人,授课老师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选派。鼓励师资参加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推荐优秀师资参加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举办的求职能力实训工作培训班。
做好跟踪就业服务。各设区市要将青年求职能力实训与公共就业服务紧密联动,持续跟踪学员后续就业状况,对未就业的学员,通过电话咨询、就业岗位推送、个体职业指导、组织求职能力实训师资家访等方式,提供3次及以上的后续跟踪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优质岗位资源等方式,共同做好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记者 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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