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就某视频宣传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政治性强,特色突出,技术要求高,欢迎有实力、有信誉、有资质的企业单位把握时机,踊跃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视频宣传服务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4日16时30分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材料要求
A.填报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B.报价人如为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如为授权代表,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给授权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C.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理证复印件。
2.时间要求
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有关材料送至指定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福州日报社采购监督小组),需报价人送达,不接受快递及任何快送形式的文件。
3.其他要求
A.招标控制价为19500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
B.拍摄前,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执行方案,待我方确认后执行。拍摄制作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拍摄设备租赁、脚本制作、素材收集、自行协调拍摄地点、后期包装、视频剪辑、配音整理等。拍摄结束需立即配合我方剪辑出片审核与修改,提交短视频后,需配合我司进行影片不少于3次的修改。活动中如遇突发情况,成交供应商需配合我单位积极调整,不得因调整次数或人员紧缺等原因拖延或拒绝调整。
C.投标即视为投标方承诺可在中标(视同签约)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执行,无法实现即为违约。
D.投标即视为投标方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法实现即为违约。
E.投标方需在福州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F.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G.投标方需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经营许可证。
四、报价须知
本询价采购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报价中标法。
五、特别声明
(一)本项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经我单位认定有恶意竞标的嫌疑,则视为相关报价行为无效,供应商的恶意报价行为给我单位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我单位将保留追究该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若高于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6:30,逾期将视为无效投递。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日指定时段(10:00—12:00 /15:00—18:00)电话咨询:0591-83509337。
(四)开标后,我单位将在1个自然日内致电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则视为未中标。
附件:
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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