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代表团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
福建代表团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
继续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3月7日,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继续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代表团副团长、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于伟国、黄志贤等代表参加。
周祖翼代表说,完全赞同代表法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充分彰显了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则,有利于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充分彰显了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特征,有利于提升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属性,有利于促进人大代表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更加深入了解民情、汇集民智、反映民意,共同办好“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头等大事”。修正草案通过后,福建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全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赵龙代表说,代表法修正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代表依法履职、广泛联系群众等,与时俱进作了修改完善,进一步突出了政治性、凸显了人民性、强化了规范性,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我完全赞同。我们将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紧密联系,更大力度支持代表依法履职,更高质量办好代表建议,更加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推动政府工作与代表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在审议中,代表们表示,与时俱进修改完善代表法,将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有力保障和促进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完全赞同代表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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