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闽清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闽清某卫浴公司与温州某五金公司长期存在业务往来,温州某五金公司向闽清某卫浴公司购买陶瓷制品。自2019年起,温州某五金公司开始陆续拖欠货款,截至2025年1月尚欠闽清某卫浴公司货款47.5万元。闽清某卫浴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件详情。温州某五金公司称闽清某卫浴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欲提起反诉。同时,反映闽清某卫浴公司曾表示如果能一次性付清25万元货款即可结清。闽清某卫浴公司则称货物质量不存在问题,要求温州某五金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及利息。双方各执一词。
考虑到双方企业今后可能还存在合作机会,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律规定、商业信誉、合作前景等角度耐心释法说理。一方面向闽清某卫浴公司说明调解可以快速实现债权,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另一方面,向温州某五金公司指出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劝其从长远合作和商业信誉角度考虑。
经闽清法院法官反复、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温州某五金公司当场一次性向闽清某卫浴公司支付货款26万元,闽清某卫浴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该调解结果既保障了闽清某卫浴公司的合法权益,使其在较短时间内收回货款,又减轻了温州某五金公司的资金压力。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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