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间聚餐喝酒本是常事,但若酒后失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将受法律制裁。近日,闽清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为人们敲响了警钟。
去年8月10日2时许,杨甲、杨乙与梁丙(均为化名)在闽清县梅溪新城某烧烤摊聚餐饮酒。酒后,三人在返回闽侯县住所途中,见路边有多名未成年学生,在酒精刺激下实施了挑衅行为。杨甲故意轰响摩托车引擎制造噪音,杨乙出言挑衅引发口角。矛盾迅速升级为追逐打斗,最终导致杨甲受轻伤、两名未成年学生受轻微伤。案发后,经调解协商,杨甲等三人全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
近日,闽清法院经审理认定该案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杨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杨乙与梁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饮酒应适度,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莫让酒精冲昏头脑,做出追悔莫及的事;未成年人在面对他人寻衅滋事时,务必及时避开冲突现场,第一时间报警或求助,保护自身安全才是首要任务。(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曹素娟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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