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全省7个县(市)获得乡村振兴工作激励,福州市闽清县榜上有名。
据了解,此次入选的7个县(市)分别为福州闽清县、漳州漳浦县、泉州德化县、三明建宁县、南平邵武市、龙岩漳平市、宁德寿宁县。
为科学评价各地工作成效,遴选方案设定了量化评价指标,包括组织推动、政策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加分项目等5个一级指标以及15个二级指标,将对激励对象在分配省级以上相关资金时给予一定支持。(记者 蓝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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