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多维“廉”动擦亮“戒尺”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近日,闽侯县委党纪学习教育成立工作专班,全县各级党组织迅速行动,常态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心中的标尺清晰,行动才能得到校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
4月21日,闽侯举办县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读书班,充分发挥省委党校、福州大学城驻地等教师资源,推动县级领导带头深学细做,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党纪学习教育以来,闽侯已组织2期党纪学习专题读书班、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县领导分赴“四个一”联系点宣讲党纪知识40余次,示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主题宣讲1415次。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带头遵守纪律规矩,把纪律的刚性约束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在参加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课后,闽侯纪检监察干部洪雅英谈了学习心得。
今年以来,闽侯县纪委监委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多层次、全维度发力,将《条例》的修订背景、新增及修改的内容作为学习重点,在“首邑清风”微信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及时推送文章、视频、图片等多形式的学习材料,打造指尖上“学习微课堂”,同时组织干部赴基层宣讲,迅速掀起条例的学习热潮。
为有效覆盖流动党员、老党员等特殊群体,闽侯县于5月17日举办离退休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读书班采取现场教学、专题授课、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全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党建工作室带头人参与学习,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所辖村、社区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对外出党员集体“补课”。
“五一”期间,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共组织召开学习会346场,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条例》,对67名返乡党员集体“补课”,组织36名未返乡流动党员线上学习。
闽侯还着力打造“首邑检察蓝”文化品牌。县检察院建立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由分管领导亲自接待来访人员并对办案人员约谈提醒;创新“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抽调18名党员检察官组成“法治青年”宣讲团,围绕“春耕、夏耘、秋实、冬融”等宣传主题,将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送到群众中;同时组建“检察长+青年宣讲员+学校辅导员”三级宣讲团队,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
截至目前,闽侯县委已举办2期“侯官讲坛”党纪学习教育特色公开课,吸引超2万人次党员干部参与学习;用好理论轻骑兵等本土特色宣讲队伍作用,打造“榕树下讲党课”等宣讲平台,组织宣讲297场;依托县委党校开设流动党员第二课堂,采取“定期+短期”方式,确保流动党员等各领域党员学习全覆盖……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闽侯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闽侯将把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全部工作中,推动全县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记者 谭湘竹 通讯员 苏枫 张存金 范志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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