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从马尾区文体旅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已将福建船政学堂遗址公布为马尾区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
福建船政学堂设立于1866年,有前学堂和后学堂两座、学生宿舍60余间,占地面积约 2000平方米,抗战期间被毁,于2015年重建。船政学堂遗址是船政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见证了福建船政发展的全过程,是我国最重要的近代工业遗产和重要的近代教育遗产,为中国近代工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马尾始终致力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近年来,已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福建船政建筑、亭江炮台、潮江楼等重点文物、涉台文物及革命文物的修缮和保护工作,此次福建船政学堂遗址被公布为马尾区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是马尾区深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保护原则的具体体现。
截至目前,马尾区已登记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总数达到401处,其中包括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6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324处文物点(含新增的福建船政学堂遗址)。下一阶段,马尾区将继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通过创新方式让文物“活”起来,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更大力量。
(记者 毛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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