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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修路破坏林地植被 毁林者以劳代偿还清“生态欠账”

2023-07-17 10:30:33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近日,罗源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首次判被告人以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经罗源法院查明,2020年7月、2021年2月,被告人林某某租用挖掘机在罗源县某自然村山场修整道路,造成林地原有植被严重毁坏。经鉴定,林某某共占用林地13.06亩,被毁坏林地复绿造林费用合计46880元。因林某某的犯罪行为造成林地毁坏,罗源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3月,林某某缴纳修复金30000元,尚未支付16880元。

鉴于林某某家庭确有困难,其已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已缴纳部分生态修复费用,罗源法院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进行调解,促成罗源检察院与林某某达成和解协议。林某某尚未缴纳的生态修复费用将以劳务代偿方式进行修复,具体劳务方式将在修复过程中合理分配。

该案系罗源县首例以劳务代偿进行替代修复生态环境案件,既守住了法律底线,让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又彰显了司法温度,让无力赔偿的毁林者还清这笔“生态欠账”。(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叶宇衍)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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