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闽政文〔2026〕8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安全保障。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奋力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应急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市应急管理局等50个单位“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江思毅等100名同志“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实安全责任、抓实风险防控、夯实基层基础,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其中
晋安区应急管理局获评
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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