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3日,晋安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系列重要论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交流。晋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勤武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持续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对标对表,全面贯彻学习教育“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悟“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在深学、真查、实改上下功夫见成效,扎扎实实开展好学习教育。
要聚焦主责主业,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司法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秉持“如我在诉”意识,全力守护民生福祉,让人民呼声有回应、群众诉求有着落;要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的办案理念,多做抓前端、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依靠党建引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工作作风,全力推动各项司法举措在基层落地生根。
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教育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地执行。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党中央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群众期盼,深入开展检视剖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把问题进一步找准找实,明确改进的目标方向,细化实化整改措施,纠树并举、标本兼治,持续推动问题解决,及时把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确保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推动晋安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本次研讨主题,结合分管工作作研讨发言。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日前,晋安法院还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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