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河长办公布2024年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奖励情况,10县(区)分别获得100万元资金奖励。
获正向激励名单
南平市
延平区、政和县
泉州市
德化县、洛江区
龙岩市
新罗区、上杭县
三明市
尤溪县、清流县
福州市
晋安区、罗源县
通知内容如下:
按照《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和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现对获得“2024年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设区市”的南平、泉州、龙岩、三明、福州等市给予表扬;对获得“2024年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奖励县(区)”的延平区、政和县、德化县、洛江区、新罗区、上杭县、尤溪县、清流县、晋安区、罗源县分别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希望受到激励奖励的地区珍惜荣誉,继续发挥示范作用,再接再厉,为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5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要加大对河长办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投入,进一步强化河长办运行效能,奖励资金使用应依法依规,主要用于河湖巡查、设施维修养护、河湖监测控、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等;要把正向激励奖励机制融入河湖长制工作,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兴水治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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