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公告,给予一批县(市、区)正向激励。具体内容如下↓
15个九龙江山水工程项目
实施市县(区)获正向激励
根据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绩效评价结果,省财政厅日前下达最后一批正向激励资金4500万元,对涉及的15个项目实施市、县(区)给予分档奖励。
九龙江山水工程计划总投资78.61亿元,子项目57个。自2021年5月实施以来,省财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分三年安排9亿元奖励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市、县(区)分档给予激励,并对重点支持的10个精品示范工程给予创新示范激励,同时按照吸引社会投资的20%给予叠加奖励,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九龙江山水工程项目已基本完工,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流域内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主要流域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95.4%,小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91.6%。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龙岩漳平生态脆弱区域修复及森林保护能力建设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第二批优秀典型案例。
获得正向激励地区名单
第一档:芗城区、漳浦县、龙文区、漳平市
第二档:龙岩市本级、平和县、龙海市、漳州市高新区、连城县
第三档:永春县、长泰区、漳州市本级、新罗区、南靖县、华安县
10个县(市、区)
获河湖长制正向激励
为鼓励各地深化实化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生态系统建设,省财政根据2024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10个县(市、区)给予正向激励,每县奖励100万元。
我省已连续两年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共奖励2批共20个县(市、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漳州九十九湾、三明池湖溪先后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木兰溪、九龙江西溪陆续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
获正向激励地区名单
武夷山市、顺昌县
晋江市、德化县
武平县、长汀县
马尾区、长乐区
泰宁县、仙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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