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30日),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这是原条例自1997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跟原《条例》相比,最核心的变化是进一步强化了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
《条例》全文共8章73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殡葬管理要求。强调殡葬事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坚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完善殡葬服务,深化殡葬移风易俗;稳妥推进殡葬改革。
二是明确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规定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殡葬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并动态调整;明确建立与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殡葬事业投入机制。
三是加强收费管理。对殡葬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管理,遏制过高收费;细化殡葬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具体情形。
四是加强全链条监管。加强执法协作配合,规范“逝、殡、葬、祭”各环节服务管理。
五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行不占地或者少占地的安葬方式,鼓励生态安葬,推行节地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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