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2月24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和两项配套技术规范。这意味着今后“好天气”的标准将更加严格,以更好保障公众健康。
本次修订收严了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浓度限值,将PM2.5年均浓度一级限值调整为10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调整为25微克/立方米;日均浓度一级限值调整为25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调整为50微克/立方米;同步收严了PM10、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三项污染物浓度限值。
新标准采用分阶段实施方式。第一阶段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执行过渡阶段浓度限值:PM2.5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第二阶段自203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修订后的PM2.5、PM10、SO2和NO2浓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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