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福能东方(300173)连发两则公告,披露公司因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同时收到广东证监局650万元拟罚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福能东方”变更为“ST福能”,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173”。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5年12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12月19日收盘,福能东方股价上涨2.66%,报收5.41元/股,总市值为39.75亿元。
同日,贵州百灵(002424.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贵州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贵州百灵”变更为“ST百灵”,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42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5年12月23日开市起复牌。
贵州证监局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经查,贵州百灵未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照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确认当期销售费用,导致2019年至2021年期间少计销售费用,累计虚增利润65472.60万元,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虚减利润45941.10万元。对贵州百灵多年财务造假,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贵州证监局依法拟对贵州百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1000万元罚款;拟对姜伟等10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合计1560万元,同时拟对姜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截至12月19日收盘,贵州百灵股价上涨1.81%,报收5.63元/股,总市值为78.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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