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5日,在中国驻泰国使馆和泰国相关执法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我公安机关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嫌疑人李某从泰国引渡回国。
据了解,李某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虚构公司资金实力雄厚、经济效益良好和即将挂牌上市等不实信息,以扩大生产经营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800余名群众非法吸收3亿余元人民币。案发后,李某逃往境外。
李某外逃后,公安机关坚持不懈开展追逃追赃工作。2023年9月,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李某批准逮捕。2024年10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25年6月,泰国有关部门将李某逮捕,并依法判决将其引渡回中国。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某的成功引渡,是中泰两国执法司法合作不断深化、双边互信不断加强的成果,彰显了公安机关维护公民财产安全、捍卫法律底线的坚定决心,对今后我国与其他国家建立和深化执法合作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