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注意到,8月份以来,有多家商业银行发布公告,明确表示严禁信用卡资金用于炒股。
8月14日,渭滨农商银行发布公告称,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等。
8月7日,华夏银行发布公告表示,预借现金包括现金提取和现金转账,客户不得将预借现金资金用于任何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活动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股票、有价证券、期货、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购房或进行房地产经营等)。
8月5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告,根据信用卡资金用途管理要求,于2025年9月18日起,将信用卡预借现金转账业务纳入信用卡资金受控金额,对该受控金额进行资金用途管理。转入借记卡内的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及信用卡、博彩及其他违规领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此外,陕西凤翔农商银行、陕西子长农商银行、云南河口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也于近日发布公告,明确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信用卡资金本身是用于个人消费,流入股市存在违规使用资金、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同时,在股市投资存在风险的情况下,投资亏损也会增加持卡人的还款压力,有可能让银行承担更大的不良资产压力。
“银行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卡业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合规经营类和风险管理类指标的权重应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娄飞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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