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地时间5月22日下午,泰国最高行政法院就财政部对前总理英拉“大米渎职案”赔偿的指控作出最终裁决,判决英拉需要赔偿100.28亿泰铢(约合22亿元人民币)。
法院下令英拉仅需对大米销售环节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这涉及行政权力的行使。泰国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和国家审计办公室曾发函警告大米销售可能存在腐败问题,但英拉未采取任何措施加以制止,构成严重的渎职行为,导致相关官员谋取私利,给国家财政造成损失,金额达200多亿泰铢,且没有免责理由。
因此,法院判决英拉需向财政部赔偿损失金额的50%,即100.28亿泰铢。
新闻链接
2016年,泰国财政部下达第135/2559号命令,要求英拉赔偿她在担任总理期间推行的大米抵押计划造成的损失。2018年,英拉与丈夫共同起诉了多名政府官员,指控他们发布不合法的赔偿命令。2021年,中央行政法院驳回财政部对前总理英拉的“大米渎职案”造成357亿泰铢损失的赔偿要求,理由是财政部承认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英拉直接造成损失,且调查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央行政法院还指出,腐败行为主要发生在执行层面的官员中,而英拉作为总理仅参与了政府间大米交易的谅解备忘录签署环节。随后财政部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诉。
泰国前总理英拉在2017年离开泰国,因缺席法院“大米渎职案”被判处五年徒刑。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