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运城绛县的网络主播小丽在直播平台上认识了一名黄姓男子,对方称拥有一家自媒体公司,经常给小丽刷礼物,很快成为直播间里的“榜一大哥”。
就在小丽对黄某充满信任的时候,对方提出了借钱的请求,以修手机、买东西为由从小丽处借走了3000多元。在说到还钱时,黄某称需要小丽先转钱,他才能去银行解卡。仅仅三个月的时间,小丽转账十几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因经营的传媒公司倒闭,产生了在直播平台上诈骗主播获利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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