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湖北恩施新塘乡男子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加油站,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当年一同作案的四人,只剩刘某富仍旧在逃,其他三人已全部缉拿归案。为躲避警方抓捕,他在大山里的一处溶洞中安下家,一待就是14年。2023年春节期间,在其家人苦口婆心地劝说下,刘某富于2月12日上午到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这些年,他错过了父亲的葬礼、儿子的婚礼、孙子的出生。今年4月刘某富被判有期徒刑3年9个月,罚金3000元。此前他的同伙分别已获11年、10年、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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