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博主就造谣房屋为凶宅道歉
拥有250余万粉丝的网络博主,擅自闯入他人房屋拍摄视频,并把房屋渲染成“鬼屋”“凶宅”,房主周女士和弟弟要求对方删除,却被拒绝……近日,在贵州省镇远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周女士姐弟顺利维权。
8月27日,#女子发现网红探访的凶宅是自己家#的话题冲上多个热搜。
发现自家房屋被拍成“鬼屋”
家住镇远县的周女士和弟弟原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父母修建了一栋房屋用于经营“农家乐”,游客络绎不绝。然而,2009年,姐弟俩的父亲因病去世,2012年5月,母亲意外摔伤后也不幸去世。
当时年仅20岁的姐姐周女士和10岁的弟弟在母亲去世后,便搬离该房屋,借住在亲戚家。
今年6月,周女士发现,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250余万粉丝的博主陆某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一则关于自家房屋的视频。“这里死过两个年轻人,是闹鬼的房子……”视频中,陆某擅自进入姐弟俩的房屋拍摄,并使用恐怖音效营造恐怖气氛,捏造“闹鬼”的言论误导观众,将这栋房屋渲染成了所谓的“鬼屋”“凶宅”。
短短十余天,陆某的视频就迅速走红,在其中一个短视频平台上点赞数高达71.9万、评论19.9万、收藏5.6万、转发45.8万,在其他视频平台上也有多达281.1万的播放量,视频评论区中还有大量诸如“妥妥的阴曹地府”“房子正面看像坟,楼顶上的圆像墓碑”等言论。看到这些,周女士的内心受到极大伤害,遂向陆某表明身份,要求其删除视频。但陆某不仅拒绝了周女士()的请求,还将她拉黑了。
6月28日,周女士和弟弟向法院起诉了陆某。
当事双方庭上握手言和
8月16日,法院开庭审理了周女士姐弟诉陆某网络侵权一案。
该院认为,陆某作为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250余万粉丝的博主,为了博人眼球,获取流量和赚取经济利益,擅自进入他人房屋拍摄视频,捏造并传播关于他人房屋和家人的虚假事实,使用拍摄手法营造恐怖气氛,将他人房屋渲染成具有灵异事件的“鬼屋”“凶宅”,视频对外发布后引起大量网民的过度关注、讨论和转发,形成网络暴力,严重伤害周女士姐弟的感情,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陆某应当按照周女士姐弟提出的诉讼请求承担民事责任。
庭审中,经周女士姐弟同意后,双方握手言和。
“我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给你们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向你们表示歉意。我同意你们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且自愿进行一些经济补偿。”经现场调解,陆某当庭书写道歉信,并向周女士姐弟支付了3000元精神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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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微博、红网、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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