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中铁城小区……?处罚来了!
网络流传的谣言形式多样,你曾中过招吗,甚至顺手转发过吗,造谣者紧盯人们关心的“小事情”,突发的“大事件”,捏造事实传播谣言。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如此为了“流量”而如此博人眼球可是要付出“代价”的,来看看近日发生的一起因造谣、传谣被闽侯公安处罚的案例。
8月10日,网络上流传着一段“9日晚闽侯中铁城小区一人刺杀他人后被捕”的视频引起广大网友转发讨论。
视频前半段,一名男子倒在血泊之中,一名女子蹲在其身边打电话,另一旁的理发店中,一名中年男子则捂着头部蹲在地上,地上同样鲜血淋漓,视频后半段则显示,警方从闽侯中铁城小区中将一名白衣男子带出。
接报后,闽侯公安迅速开展调查,查实视频前半段的伤害案件并非在闽侯发生,而所谓“杀人白衣男子被警方带离”视频实为2023年8月9日闽侯公安民警在处置带离在中铁城扬言伤人的嫌疑人赵某,二段视频之间并无关联,中铁城发生凶杀案也纯系凭空杜撰。
▲民警进社区开展走访调查
随后,闽侯县公安局荆溪派出所民警迅速进行查办,很快便将在网络传播谣言的池某某、黄某某、廖某某、蔡某某传唤到了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看到民警出现在家门口,四人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大错,但为时已晚。
▲民警依法传唤池某某
目前,闽侯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对池某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并依法对黄某某、廖某某、蔡某某三人进行了口头警告与批评教育。
法律知识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若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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