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当庭道歉!
2022-05-19 10:10:00来源:央视新闻
5月1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由副院长翟红担任审判长,对公益诉讼起诉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被告张某侵害著名农业科学家袁隆平名誉、荣誉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诉称,被告张某于2021年5月22日至5月24日期间利用境外信息网络平台,公然发表、转推侮辱、诋毁袁隆平院士的推文共计9条,相关推文被他人留言10条,被转推36次,被点赞275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在经依法征询袁隆平院士近亲属的同意后,向天津二中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张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张某是否实施了侵害英雄烈士荣誉、名誉的行为,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争议焦点进行事实调查和法庭辩论,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并当庭宣判。合议庭经审理认为,张某在网络平台上公然发表不实言论,亵渎了袁隆平院士的事迹和精神,丑化了袁隆平院士的形象,贬损其名誉,超出了言论自由的合法范围,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其行为不仅侵害了袁隆平院士的个人人格尊严,而且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依法判决,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宣判后,被告张某表示服从判决,并当庭宣读了向袁隆平院士及其亲属的致歉信,对其发表的不当言论向袁隆平院士及其亲属致以诚挚的歉意,对其行为表示深深的懊悔,并保证以后绝不再发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的不当言论。
【责任编辑:朱幸宇】
相关新闻
- 父子双进士兄弟三院士 闽侯兰圃林氏英才辈出(2022-06-06 09:16:44)
- 闽都创新实验室院士专家马尾行(2022-06-02 20:45:00)
- 签约!全市首创!晋安又有新动作!(2022-06-02 20:14:59)
- 闽北聚智四方 千方百计广揽英才(2022-06-02 08:44:34)
- 福建省首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确认并面向公众开放(2022-05-30 14:58:50)
- 诈骗金额达18.74亿!家有老人的请注意(2022-05-25 15:24:47)
- 项目经费最高150万! 福建广邀全国院士(2022-05-23 09:28:40)
- 鼓楼法院暖心调解为老人挽回损失(2022-05-23 08:01:56)
- 吴孟超逝世一周年,福州各界举行悼念活动(2022-05-23 08:01:56)
- “种子选手”袁隆平(2022-05-22 17:28:38)